11月20日,记者从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乐山市制定出台《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提出,为进一步健全完善乐山市住房保障体系,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有效缓解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阶段性住房困难问题,“十四五”期间,全市筹集认定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少于1000套(间)。
哪些人有资格申请?租金贵不贵?房屋面积够不够住?交通方不方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解答。
哪些人可以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
“保障性租赁住房由政府给予政策支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多主体投资,实现多渠道供给,是构建和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方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方案》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重点保障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优先保障新市民中从事基本公共服务的住房困难群体,具体认定标准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乐山高新区管委会确定。
租金贵不贵?交通方不方便?
《方案》要求,乐山保障性租赁住房以70平方米为主。
在住房标准上,将适当配置三居室、四居室房源,满足多子女家庭租赁需求。
在租金水平上,原则上租金不高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水平的90%,并保持相对稳定的水平。具体标准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乐山高新区管委会确定。
在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布局上,乐山将重点布局在产业功能区、商业商务聚集区等交通便捷、生产生活便利、配套服务设施完善的区域,也会综合考虑区域功能定位、产业发展和就业人员数量等因素。
谁来建设?
引导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
如何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由谁来建设?根据《方案》,保障性租赁住房采取新建、改建、改造、租赁补贴和将政府的闲置住房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等多种方式筹集,切实增加供给。同时,注重发挥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示范引领带动作用,引导民营企业、集体经济组织等多主体参与保障租赁住房建设。
将加大在土地方面的支持力度,包括障性租赁住房用地可采取划拨、出让等方式供应;企事业单位可将依法取得使用权的闲置土地用于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原划拨土地可继续保留划拨方式;允许土地使用权人自建或与其他市场主体合作建设运营保障性租赁住房;允许闲置和低效利用的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等。
《方案》提出,乐山主城区重点实施将政府的闲置住房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五通桥区、夹江县、沙湾区依托晶硅光伏产业、核技术应用产业、高端不锈钢制品产业,重点利用园区配套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大力发展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
峨边彝族自治县重点利用存量闲置房屋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其他县(市、区)主要以租赁补贴盘活市场存量住房和利用非居住存量闲置房屋改建方式,适度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方案》还明确,新建普通商品住房项目可配建一定比例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并将配建比例纳入土地出让方案。
如何推动?
降低税费负担并加大金融支持
为鼓励多元主体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乐山市将有哪些优惠政策?
根据《方案》,将对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方案》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按照《关于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1 年第24 号)等规定享受税收政策支持。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的项目,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按照居民标准执行。
加强金融支持,加大信贷支持,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市场化方式向保障性租赁住房自持主体提供长期贷款;支持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金融工具等公司信用类债券,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运营;积极探索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